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恢复结算
事项类型 | 公共服务 | 基本编码 | 322014020000 |
业务办理项编码 | 11320707562978836D432201402000001 | ||
行使层级 | 县级 | 办理形式 | 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 |
中介服务 | 到办事现场次数 | 0 | |
特别程序 | 无 |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|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社局 | 实施主体性质 | 法定机关 |
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| 是 | ||
办理地点 |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三楼综合窗口(赣榆区黄海路297号东辅楼) | ||
办理时间 | 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、下午14:00-17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 |
受理标准
- 服务对象:事业法人,社会组织法人,行政机关,其他组织
- 受理条件:
苏人社发〔2015〕328号,第三章第四节:参保人员发生需要恢复已暂停结算事项,参保单位应及时为其申报办理。
办理材料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表格下载 | 来源渠道 | 纸质材料 | 材料必要性 | 填报须知 | 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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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变动表 |
政府部门核发 | 2份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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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 | |
2 |
符合恢复暂停证明材料、失踪撤销材料 |
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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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人员招(录)用手续和入编手续 |
政府部门核发 | 1份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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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(在职人员增加) |
政府部门核发 | 2份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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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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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| 承诺件 | ||
法定办结时限 | 5个工作日 | 承诺办结时限 | 1个工作日 |
收费情况
不收费
办理结果
办理结果类型 | 无 | 办理结果名称 | 无 |
法律依据
- 设定依据
-
关于印发《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(暂行)》的通知,苏人社发〔2015〕328号,第三章第四节
- 增补依据
常见问题
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 | 0518-86213225 |
监督投诉方式 | 0518-12333 |
法律救济
行政诉讼 | |
部门 |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|
电话 | 0518-80218031 |
地址 |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|
网址 | http://kaifa.lygzy.gov.cn/index.shtml |